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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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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原则要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49月》、教育部及我校2018年推免工作布置会会议精神,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物理学院”)负责本院应届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工作。
为保证推荐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落实,确保推荐质量,并按时完成推荐工作,制订本实施办法。
1、组织管理
设立物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本科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研究生副院长、各系(中心)教学副主任、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应届班主任组成。
2、推免生评价体系
推免工作小组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49月》及我校2018年推免工作布置会会议精神规定的评价原则,按照核心课程平均成绩进行推免生排名,同时实行思想品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在校期间有参军经历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推免程序
整个推免流程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免工作启动后,学院将及时向学生公布学校下达到学院的保研指标等信息,从学校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产生排名名单。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向学院书面提交推免申请(包含相应证明材料),公示后初步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候选人。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采用公开办公方式确定免试攻读研究生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确认后上报学校,同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分别在学院本科教务橱窗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申诉渠道
物理学院负责对推免工作中学生的申诉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联系电话:8231 7935  联系人:车骁骑老师
友情链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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